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

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政策:

    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无偿资助300万元,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无偿资助200万元,对于企业来讲评得“科技小巨人”不仅仅是得到了资金的实惠、社会的认可、行业“领军人物”的称号。同时,他们还有比其他企业更多的机会获得政府重点研发项目,为科技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。

科技小巨人工程的实施对象:

    是指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、生产、经营和技术(工程)服务的科技型企业。其应有:较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、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;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;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;良好的信用和较强的融资能力。其特征为创新型、规模型与示范性。

一、上海市科技小巨人支持的对象与条件:

    科技小巨人支持对象: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。

    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支持对象分为两类: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。

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请的主要条件:

    1、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%;

    2、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%;

    3、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(获得授权的专利、软件版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、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);

    4、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%,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;

    5、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—2亿元人民币,且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%以上;

    6、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,健全的财务制度,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,灵活的激励机制。

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的主要条件:

    1、企业研发人员:制造类企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%,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%;

    2、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%;

    3、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2项以上、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
    水平的标准或一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;

    4、企业应有研发机构(技术中心、实验室、测试平台等)、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、人才培养(
    含引进),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,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;

    5、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%,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;

    6、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1亿元—10亿元人民币,且前三年产品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%以上,
    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%以上;

    7、企业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,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,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二、申请上海市科技小巨人要准备的材料:

    1、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请书。

    2、相关附件包括:

        (1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
        (2)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前2~3年的有效企业年度审计报告、相关财务报表及申请当年该月前一月份的财会
    报表;

        (3)其它有关材料(复印件):企业获得国家、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;列入国家、地方科研计划项目批
    准文件(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);技术成果(产品)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;专利证明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、
    注册商标;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;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、环境体系认证证书;产品订货合同、高技术服务
    合同;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;产学研联盟(合作)的协议、技术转移证明;以及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材料。

三、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支持方式

    1、市政府以补贴资金与区县财政资金配套,资助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自主创新与发展。

    2、资助规定:市、区(县)资金资助为1:1配套。并且,两者资助总额不超过企业投入的50%。

    3、资助范围:是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建设,可含多项内容,如产品研发、技术攻关、专利二次开发、知识产权保护,成
    果转化的(中试)规模化、企业实验室、技术中心建设、人才培养、市场策划、技术咨询等企业创新活动的补贴。

    4、上海市科技小巨人项目实施周期:一般不超过3年。

四、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依据的政策:

    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(2007年7月修订)

   《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—2020年)》若干配套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