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作权的由来
发布时间:2019-03-29 15:55:54 点击次数:1342
著作权过去被称为版权。版权的本义是复制权。这是因为印刷在过去没有被广泛使用。当时,社会认为农作物最重要的权利是印刷和出版的权利。因此,它被称为。然而,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,作品的种类逐渐增多。英国的安娜法案,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,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,而不仅仅是出版商的权利。1791年,法国颁布了《表演权利法》,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。1793年,颁布了《提交人权利法》,提交人的精神权利受到进一步关注。
起源
版权一词已经逐渐不能涵盖所有与农作物有关的权利。19世纪下半叶,日本合并了大陆法系著作权法和英美法系著作权法中的作者权利,并以“著作权”为名制定了日本著作权法。[
最早起源于中国
中国最早使用“版权”一词始于中国第一部版权法——清代版权法。清政府解释道:“有些法律不是版权法,而是版权法,涵盖的版权比许可证多,受保护的是出版,不如出版物的创作者好;它也指书籍和图片,而不是模型等艺术对象,因此使用版权标题是合适的。“从那以后,中国的版权法继续使用这个术语。如今,版权一词在中国社会仍然普遍使用,但中国大陆和台湾与作品相关的权利的官方名称不再使用版权。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中国公民、法人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的所有作品,无论出版与否,均享有著作权。根据版权法,首次在中国出版的外国作品也享有版权。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,根据其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双方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。
想了解更多关于著作权的信息,需要著作权申请,高新企业入库相关服务,可以咨询上海高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。